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司于2013年8月13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序号 |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3 |
1302005 |
金戒指一枚。告知:质量以实物为准。 |
李阳斌 |
2270 |
200 |
|
展示时间:2013年7月29-30日(1、2号标),7月31日-8月1日(3号标)。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8月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二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8926861616 巫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开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 77910 80530 09750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执行局电话:89889289(1、2号标) 89889129(3号标)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