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山区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西门)多功能法庭拍卖如下标的物:存放于包头市丽晶酒店库房的四人方桌、木制藤椅、餐具容器、电视、空调、煤气灶、冷柜铁锅、不锈钢托盘等物品,起拍价9687.60元,设保留价。
报名地点:包头市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高新区创业中心软件园A座509室)
1、报名及展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18日11:00时止
2、保证金:起拍价的30%
3、展示地点:拍卖标的座落地
4、拍卖方式:密封竟价与公开竞价相结合
5、竞买人须在参拍前认真查看标的及相关手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拍卖成交之日起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进行交接,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0472-5313866 13314857008 1584727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