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8日下午15时在临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临海市宇森工艺品厂所有的设备及库存商品(打包机、烘房、吊锣机、台钻、产品托盘等)。起拍价8.4045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7日止,标的临海市括苍镇三星村。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持法院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13年6月7日前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在2013年6月17日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须在2013年6月6日下午4时前缴纳保证金(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行:台州银行临海市支行,帐号:511030788000015)。
注: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设保留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6771818 86172297 监督:85303261(法院)85175330(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