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下午3时,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1301305批号标的:存放于石排镇东莞市鸿河电业有限公司内的机器设备及原料一批,起拍价241700元,保证金2.4万元。(被执行人:东莞市鸿河电业有限公司、叶柏钦)
看样时间:2013年5月7日至8日
集中看样时间:5月7日上午1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5月1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一人民法院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当天到市集中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8922533385 23031993 传真:23032178
公司地址:莞城区丽峰路23号东田丽峰大厦办公701号C.D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 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银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石排法庭电话:81868099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