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9日上午10时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审判楼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冷拔机、空气锤、校直机设备一宗。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止。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可与我公司联系、咨询、查看标的物,并于拍卖日前一天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成交保证金无息原数退还)。
注: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拍卖公告中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次拍卖的进行。
四、联系方式:0635-2928816 18663001859(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