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湾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3日下午3点在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本行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江欧霸标准件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十二路411号生产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及存货,起拍价:100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案号:2012-2419)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5月2日下午4点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保证金缴入账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帐号:201000026329795000001,开户行: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科技支行),到龙弯区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财务部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此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拍卖成交,保证金充减拍卖款;拍卖不成,保证金即无息退还。
注: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其中优先购买权人须到法院办理享有优先购买权书面材料)。2、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为准,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面积以证载面积为依据。拍卖标的物中涉及违章建筑处罚,由买受人自行接受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违规进行处理。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物终止拍卖。4、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调整范围。
登记时间:即日起至5月2日下午4点止;登记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
四、联系方式:0577-88922299 85699333(双休日照常) 法院监督:0577—86555617 工商监督:0577—8823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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