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儋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十时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拍卖标的物: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二街49号面积为:263.9㎡房产(儋州市房权证那大字第101690号)整体参考价为686668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注意事项:1、以上标的物按现状拍卖,2、房地产面积的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3、过户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1年6月13日止。
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6月14日11:00前到帐为准,过时将不再受理。缴款用途处必须填明:(2010)儋法执字第119、205号竞买保证金(如为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名称:儋州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儋州中兴支行;账户:2201031229826400682。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6月14日下午15:00时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及办理竞买手续。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72号海口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服务大厅二楼
电话:66803369 13876242898
委托方监督电话:2388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