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1年4月1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1、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第一层D16(70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38.43㎡,拍卖参考价63.41万元。
2、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第一层D17(71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40.08㎡,拍卖参考价66.14万元。
3、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负一层A10(10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38.67㎡,拍卖参考价39.84万元。
4、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负一层A12(12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46.28㎡,拍卖参考价47.67万元。
5、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负一层A20(20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51.35㎡,拍卖参考价55.46万元。
6、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负一层A21(21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51.35㎡,拍卖参考价55.46万元。
7、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负一层B6(40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51.35㎡,拍卖参考价64.19万元。
8、通川区通川中路17号世纪广场负一层B7(41号)商业用房,参考建筑面积约51.35㎡,拍卖参考价64.19万元。
二、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日前止。
三、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对拟竞买标的自行审鉴后,于拍卖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并按标的交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详情请向我公司查阅拍卖文件和咨询。
五、注意事项:
1、标的以现状(房屋以主体结构,不含装修)公开拍卖,房屋、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国土局及房管局确权数量为准,成交价不受实际面积增减的影响。房屋、土地过户时买卖双方所发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本公司声明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上述标的如有合法的租赁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于拍卖会日到场,如参加竞买请按本公告时间报名、交纳保证金、参加拍卖会,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0818-2105557 13981486115
联 系 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