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26日上午9:00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义乌市大陈镇利民路11号2间7层店面房(含地下室),土地使用权面积122㎡,总建筑面积约915㎡(其中1-6层已登记建筑面积788.70㎡),起拍价90万元,交保证金9万元。
二、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止
三、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截止至2011年1月25日下午4:00止
五、竞买登记:请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和已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来义乌市江滨西路122号三楼报名,同时交报名费20元。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保证金交款帐号:15701012010090004236,户名:金华华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保证金专户(义乌法院),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
六、注意事项:请标的案件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上述标的撤拍,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