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渝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19日9:3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渝中区“新东方女人广场”大同路平街层商场第一层014号非住宅,建面约28.9平方米(重庆市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登记号为:2000按揭第0371号),拍卖保留价:37.92万元,竞买保证金:3.8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1年1月18日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账号:123904883710601),并于2011年1月18日前(法定工作时间)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标的已出租,权属可过户,实物无法交付。
2、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移交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和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
联系电话:63638106 63622148
联 系 人:李老师 彭老师
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 67673165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