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1年1月7日10: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碚区牌坊湾15号5、6、7、8、9号,房屋用途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出让;该标的房屋产权证号为107字第200807570;建面约568.24㎡,层高约5.95米,自隔夹层,现有租赁。拍卖保留价250.48万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 2011 年1月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0610902),并于2011年1月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该标的该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及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63625166、63622540
联 系 人:冯老师、曹老师
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电话:68316724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