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幸福楼158㎡商铺三拍
发布: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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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三阶段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穆道港所有的位于海州区幸福楼点2单元一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58平方米,评估价143万元。
二、竞价时间
1、2017年9月9日至2017年9月29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17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20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0时起至2017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1月9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10时起至2017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三、变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各阶段开拍前二个工作日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均由相应缴款义务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三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账号:32050165153609666999,开户行:连云港建行海宁西路分理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西路9号(中茵名都小区西北角)),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巨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8-85295837(杨法官)、85295917(宋法官)
监督电话:0518-85295523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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