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0年11月16日10时在沂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高东玲所有的位于沂南县大庄镇供销社沿街楼房一套及所占土地使用权,位于东方宾馆南、东红公路东,后院与楼房垂直对应到供销社东墙,2间2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后在二层增加60平方米钢瓦结构房,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10年5月10日—2055年1月1日 评估价:18万元 保证金:3万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上列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个人竞买者请持身份证,单位竞买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以及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会后三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公司名称:临沂市五佳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89-1号天基大厦(临沂宾馆对面)
联系电话:0539-8050505 80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