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兴安县人民法院委托,兹定于2017年1月24日下午15:00时在桂林市中山中路8号桂名大厦南楼5楼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方式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位于兴安县秦皇路城东街11号房屋一座,房屋建筑面积:39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0.40平方米。拍卖参考价:133.5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竞买保证金,请以转账方式汇入账户【户名: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帐号:307512010106491159(备注栏须写明法院拍卖款)】。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下午16:00时(以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1月9日—1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本公司查阅相关资料。并于2017年1月23日17:00时前,持保证金交纳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竟买手续。
兴安法院监督电话:0773-6223191 13687835686
报名咨询电话:13005958115黄经理
报名地址:桂林市环城北一路5号
广西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