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15日10时至2017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17号1幢1号商业用房。房屋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7层,拍卖标的所在楼层:1—2层,(产权证号:房地权证黄(昱)字第16888B1号,建筑面积为127.74㎡)。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用途:商业,使用期限终止日期:2051年10月24日。有抵押。已租赁(租赁期:2016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3日)
起拍价:128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但需二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休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休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休宁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7年1月31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帐户:休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休宁农村商业银行海阳支行。账号:200002366413103000000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休宁县法院咨询电话:0559-7533820,联系人:阎法官。
休宁法院监督电话:0559-7533610,联系人:方组长。
联系地址:安徽省休宁县黄山南路4号
休宁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