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陕西信达拍卖有限公司将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凤翔县阳光大酒店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约3143.88㎡,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874.56㎡。
二、拍卖时间:2010年11月5日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东侧锦江之星宾馆会议室
四、预展日期、地点:2010年11月1日至2日在标的所在地
五、注意事项:凡有意竞买者请于11月3日17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并交纳人民币300万元整的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六、咨询电话:0917-3912151 13629276081
法院监督电话:0917-326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