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碧海金都1055㎡商铺拍卖
发布:重庆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11-1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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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1月14日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7号商业房地产。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055.89㎡,房地产权证号为201房地证2014字第035947号,其他商服用房、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056.95万元,竞买保证金:10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1月1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11月1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
2、本次拍卖的标的被两个租赁户租用,他们分别是: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7号“碧海金都”夹层门面,建筑面积约为660平方米,租赁方用于经营网吧,租赁期限为:2016年3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0日止;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7号“碧海金都”夹层门面,建筑面积约为380平方米,租赁方用于经营餐饮,租赁期限为:2016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若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含装修及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4、拍卖成交后,买卖不破租赁,由执行法院以裁定过户代替实物交付方式对标的物进行交付,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妥善处理,交付以现状实物为准。
5、如有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7、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所应缴纳的税、费由买方代为缴纳后,凭相关票据与委托法院办理结算。
8、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10、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1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 曹老师 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331821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