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0月 17日14:3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长寿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变卖,若在10月17日无人竞买,则从10月18日至11月26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整体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长寿区桃花大道12号4-1(-7)号商业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22.88㎡,房地产权证号为206房地证2011字第09073号,商业、出让地。
2、长寿区桃花大道12号4-1(-8)号商业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515.97㎡,房地产权证号为206房地证2011字第09072号,商业、出让地。
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保留价595.0935万元,竞买保证金3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长寿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0月1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10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均有抵押、有租赁,标的物1租赁期至2017年7月30日止,标的物2租赁期至2019年10月20日止,租赁详情可到重庆联交所长寿支所咨询;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长寿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长寿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0252153 李老师
重庆联交所长寿支所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财政局一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4025128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6767349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长寿支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