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五金机电城53㎡商业房含装修拍卖
发布: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刘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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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22日10 时至2016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嵊州市双塔路18号嵊州市五金机电城6号楼1109室房产,该建筑约建成于2012年,为钢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12层,对象位于第11层,进户有防盗门,室内为铝合金玻璃推拉窗,室内净高4.8米,现已隔为两层使用,一层为客厅、厨房、卫生间,二层为卧室,室内为中档装修。该房产证载面积53.94平方米,持有0113017217、0113017218号产权证;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6.97平方米,持有嵊州国用2014第00859号。
评估价388411元,起拍价24800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6年8月19日、20日上午8时半至12时,下午2时半至5时半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嵊州市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30日10时前(若贷款的,以实际到款日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400164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3111203(夏法官)
0575-83795350(钱法官)
监督电话:0575-83111287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艇湖路100号
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