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建宇商城2993㎡商铺拍卖
发布: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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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8日10时至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邹平县会仙一路北侧建宇商城房产。证号:邹平县字第021658号402-A铺房产,第010676、008271、007755、007756、007640、007641、007675、007757的房产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共2993.03平方米;建成年代2003年,用途商业,占用土地为出让用地。评估价:2267.65万元,起拍价:2041万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 (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之日前2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和自行处理租赁关系。 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负责拍卖财产的交付。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账号:8011101014210101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43-3364173(赵主任 任主任)
监督电话:0543-3367421
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503号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