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熟市尚湖镇冶塘人民南路1号101、201、301、401、501、601房地产。101房屋所有权证号尚湖10000107、10000108,建筑面积1104.7平方米;201房屋所有权证号尚湖10000113、10000114,建筑面积1308.49平方米;301房屋所有权证号尚湖10000111、10000112,建筑面积1265.11平方米;401房屋所有权证号尚湖10000109、10000110,建筑面积1197.14平方米;501房屋所有权证号尚湖10000115、10000116,建筑面积1085.47平方米;601房屋所有权证号尚湖10000105、10000106,建筑面积1085.47平方米。登记日期2010年02月08日,建筑结构钢混,规划用途商业。该房地产未有土地登记信息,经常熟市国土资源局确认,上述房地产土地已通过土地备案程序,权利人经司法拍卖取得房地产权属后可以凭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含固定装修价值。101室部分出租。一楼前半层租期自2014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年租金6万元,已付清;一楼后面,租期自2014年1月7日至2017年1月6日,年租金8万元,已付清。房产按现状拍卖,本院不做现场交付。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三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7月13日10时至2016年7月14日10时止(已流拍);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7月25日10时至2016年7月26日10时止(已流拍);第三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8月3日10时至2016年8月4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咨询电话: 5862515656,韦法官 、张法官;
监督电话:0512-66603555;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温馨提示:因案件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有意者可直接留言淘宝旺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或QQ(2081627092),我院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期间及时回复咨询信息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Ο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