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卖标的:
东坡区杭州中路63号(现门牌号为61号)和67号门市两间,建筑面积分别约102.92㎡和63.5㎡,起始价310万元,保证金60万元,先整体后分拆变卖。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
三、变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十五日内多人报名的,将由拍卖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10时30分在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417号三楼拍卖厅实施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若仅有一位报名者,则以起始价确定其为买受人。若竞价变卖未成交,则在剩余变卖公告期内按先到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以保证金到账先后作为认定标准)。
四、标的展示:标的实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相关资料及文书在本公司展示。
五、应买方式:公告期内,意向人请将保证金汇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眉山新区支行,账号:1171 5328 6322备注:案款保证金),同时须携带相有效证件及法院出具的收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该标的所涉及之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变卖,但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享有之权利。
拍卖公司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417号三楼
详情咨询:028-38117897 13778824258
四川眉山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