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周四)下午14:00 在上海浦东大道143号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房产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上海市平顺路701号101室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来源:转让,建面174.96m2 ,带租约。【保证金50万元】
二、咨询看样:9月9日起到本公司开看样单(双休日除外),看样时间9月13日、9月14日。
三、咨询电话:58878897 徐先生、刘先生
四、注意事项:竞买人必须为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9月15日下午16:00前持有效自然人身份证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交付以上【】内的保证金。须本票,现金不收,支票须9月15日下午16:00前到本公司账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