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7月11日15: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合川区合阳办学院路19号4栋1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288.54m²,房地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2字第06233号,出让、商业用地。
2、合川区合阳办学院路19号4栋2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250.03m²,房地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2字第10746号,出让、商业用地。
3、合川区合阳办学院路19号4栋3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23.71m²,房地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3字第08961号,出让、其他商服用地。
4、合川区合阳办学院路19号3栋6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76.97m²,房地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2字第06236号,出让、商业用地。
5、合川区合阳办学院路19号3栋7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59.77m²,房地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2字第06235号,出让、商业用地。
6、合川区合阳办学院路19号3栋8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04.13m²,房地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2字第06234号,出让、商业用地。
上述6个门市进行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为1127.56万元,保证金为113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7月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6年7月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现被执行人自用作西餐厅。
2、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2755212 孙老师、赵老师 QQ:441725849
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江城丽景1幢2-2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4291331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
重庆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