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天宁北路天宁广场商铺拍卖
发布: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单爱萱
关注: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6月2日10时至2016年6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肇庆市天宁北路23号天宁广场A、B、C幢负一层B27商铺(建筑面积:12.8006㎡),拍卖价格为7.59万元,保证金为:4800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
二、竞买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2016年5月24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0758-2755120(黄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商铺以现状予以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标的为商铺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相应的腾退、迁出、接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即“不交吉”),买受人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购房政策,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过户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七、标的商铺可能存在如下风险:可能存在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是否存在租赁或其他情形不详,目前商铺是否有人使用情况不详,需实际使用人腾退、迁出后买受人方可实际使用该房产;商铺可能拖欠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应认真查看了解商铺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其已对商铺的相应情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
八、拍卖成交买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主要是税费及相关滞纳金),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因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6月12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分行;账号:72636530341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05)肇端法执字第84号执恢字第2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作出的深同诚评字(2015J)07QC第0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
二0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