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4月11日上午10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万全县孔家庄镇新窑子村建设西街10巷12号七间房及院落一处。该房屋建筑面积及院落一处约为260平方米,该标的无房产证。拍卖保留价为27.18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 3 月 30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2016 年4 月 7日16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中佳国有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下东营支行,账号:074037362800015,以到账为准)。并于 2016年 4 月 7日16 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执行法院(桥西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
2、该标的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处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03336739
执行法院电话:17703138068
法院监督电话:0313-2055961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