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4月6日10时整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768号丰和大厦11楼公开举行以下标的第三次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丰城市新城区子龙路子龙花园牡丹苑四商铺情况如下:
序 号 | 标的座落 | 产权证号: 丰房权证新城区 | 楼层 | 结构 | 规划 用途 | 面积 (㎡) | 参考价 (万元) |
1 | 5幢1-2层13号商铺 | 字第2013004552 | 1-2∕6 | 混合 | 商用 | 200.98 | 102.754 |
2 | 5幢1-2层14号商铺 | 字第2013004549 | 1-2∕6 | 混合 | 商用 | 142.01 | 72.625 |
3 | 5幢1-2层15号商铺 | 字第2013004550 | 1-2∕6 | 混合 | 商用 | 142.01 | 72.625 |
4 | 5幢1-2层16号商铺 | 字第2013004551 | 1-2∕6 | 混合 | 商用 | 200.98 | 102.754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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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5.98 | 350.758 |
以上每个商铺现状拍卖,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拾万元,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如要想竞得多个标的,则须交纳多份保证金。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四、报名条件:自公告起接受咨询、报名,请有意竞买者应于2016年4月5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江西省银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行南昌洪城支行,账号:791903328510818(以实际到账为准),之后凭银行进账单和有效证件及每个标的报名资料费200元(不退)到我公司(南昌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768号丰和大厦11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17时止。
特别说明:鉴于司法拍卖的特殊性,涉诉资产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会召开之前依法暂缓、延期、终止,竞买人必须知悉此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文件。
联系电话:拍卖公司 13970030829(胡)0791-86162222
法院监督电话:0795-3595335
江西省银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