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百合家园2栋18、15号商业房二拍
发布: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1-12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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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13时在本溪富虹国际饭店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情参见评估报告书)
本溪市明山区新峪街百合家园2栋-1层18号、1层15号商业用房(木子串吧),总建筑面积:122.09㎡,起拍价:58.582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6年1月11日,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15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10万元,必须直接汇入本溪明山区法院指定账户[收款户名: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0641 3501 0400 0004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本溪合成支行;汇款单请注明:拍卖案号:(2015)第0064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6年1月11日15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报名登记: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翠溪路48号
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8号
电话:024-83769898 18842334025 邓女士
注:1、标的有人占用其产权手续和前期欠费、税情况及相关瑕疵信息等请竞买人自行查验调查,具体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同时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4-43669955
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