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在梧州市西江路鸳江丽港6号楼五层拍卖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藤县藤州镇政贤路85号藤县国贸大厦国贸中心二期17间商铺,整体起拍价1078.2472万元(整体拍卖优先),整体保证金150万元,以下为各铺单价:
P2—19A铺40.4751万元(保证金6万元)、 P2—19B铺86.481万元(保证金8万元)、 P2—20铺56.136万元(保证金8万元)、 P2—21铺90.6091万元(保证金10万元)、 P2—22铺43.4493万元(保证金6万元)、 P2—23铺60.8758万元(保证金8万元)、 P2—24铺29.5729万元(保证金6万元)、 P2—25铺77.1964万元(保证金10万元)、 P2—26铺30.8385万元(保证金6万元)、 P2—27铺68.6191万元(保证金8万元)、 P2—28铺42.1525万元(保证金6万元)、 P2—29铺45.9788万元(保证金8万元)、 P3—01铺55.7167万元(保证金6万元)、 P3—02铺53.4828万元(保证金6万元)、 P3—03铺123.5016万元(保证金22万元)、 P3—05铺124.9886万元(保证金22万元)、 P3—07铺48.173万元(保证金6万元)。
有意竞买者须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12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314001040002767,开户行:农行梧州分行金祥分理处,注明用途【2015】梧法拍字第210号的保证金;),并持保证金收据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则视为弃权。拍卖成交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全部付清,成交后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展示时间:2015年12月24日、25日;
联系电话:0774-2821007 13977409871 ;
联系地址:梧州市西江四路6号A座705室;
法院监督电话:0774-2813762
广西南宁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