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受即墨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月14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即墨市泰山一路310号康城附10号网点一处,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网点房1-3层建筑面积约为309.02平方米,起拍价242.9515万元,竞买保证金48.5903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1、竞买人应在2016年1月13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该处网点与附9、附11号两处网点内部打通并共用楼梯及进出通道,该房由案外人租赁使用,租赁合同日期截止2017年5月,该房设有银行抵押。
五、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172号905室
电话: 8572122515066296861 韩经理 网址:www.qdzhenwei.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网址:www.qdcq.net 电话:0532-66718925 66718926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0532-87562621
青岛振伟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公告刊登于2015年12月16日《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