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15年12月8日上午10:30在平昌县城对下述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2、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西段10号(“森林公园”广场左侧“康乐中心”综合楼)2—A号房地产,现“卡奇乐儿童室内乐园”场地,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含分摊在内约187.8384m2,两证齐全,出让土地,参考单价1.2万元/ m2(参考总价225.5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注:1、即日起对标的物提供展示、察看及相关咨询、资料(已知的标的物情况、价款的解缴、产权的办理(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各自承担)等相关信息详见合同或须知,请咨询公司工作人员),凡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并携规定数额的保证金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次竞买保证金可转账,请索取账号,其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时间不得超过2015年12月7日下午17:00)。
2、本次拍卖价款可一次性付清,也可按先付60%的款项,下余40%的款项在2个月内付清方式进行,请咨询具体方案。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只能提供其现状,竞买人有权在标的物展示期间实地察看标的物实体和查阅有关标的物相关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产权情况、结构、四至界畔、面积、质量、周边环境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对标的物全面进行审鉴。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按约定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在2015年12月7日上午10:00至12月7日下午17:00前在平昌县城完成报名登记手续,具体报名地点请电话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0827-5266966或QQ312459275
联系人:唐先生13881675966刘女士13778451585邬先生13458336331
四川元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