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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红宇大厦四楼营业房及装修三拍

发布:长兴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2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27日10时至201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位于长兴县雉城人民南路(红宇大厦)四楼营业房及装修(一)房屋产权证号:00060056(四楼),建筑面积:438.99㎡ 、00060050(四楼),建筑面积:577.68㎡;(二)长土国用(2007)第1-1607号(四楼),面积356.74㎡,终止日期为2047年3月26日。(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价:5618959元

    起拍价:285.7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6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5年11月26日14时30分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2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兴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营业部,账号:12052700292005002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2-6127805,法院监督电话:0572-6227552,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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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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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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