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富丽华大酒店一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滨江路南段18号1层2号营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50.31平方米,拍卖参考价156.96万元,竟买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将采用“四川省拍卖行业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进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
凡欲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下午3:00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份到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473号三楼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至(户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乐山天星路花园分理处账号:2236 3801 0400 01861)。相关优先购买权人须于规定的报名截止日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详情见本公司《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833-2403878 18111464006 13981316011
四川乐山嘉昊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