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6日10时至2015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上城区高银街115号房产,混合结构,建成于2002年,总层数为2层,位于1-2层;1层层高约3.5米,2层层高约3米。历史复古。外立面墙砖配搭木门窗。高银街115号为大开间格局,目前1层功能为经营区,2层功能为经营区及卫生间;高银街115号内装设楼梯用于上下。室内普通装修:经营区地面铺设地砖,乳胶漆饰面(局部木护墙、玻璃砖),石膏板吊顶,局部工艺木制雕花隔断;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地砖,面砖饰面,pvc扣板吊顶;楼梯花岗岩踏步,不锈钢扶手,不锈钢护栏;复合实木门;木窗。目前与高银街117号房产打通使用,请买受人自行分割,目前存在出租,承租人承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搬离。建筑面积为172.36平方米(其中1层66.37平方米,2层105.99平方米),房产证登记日期均为2004年8月3日,地类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为69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41年6月8日。如存在欠缴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应以相关部门届时最终确认为准。
地理位置:位于杭州市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
起拍价:666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接受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30),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中山支行;银行帐号:19005101040000201)。
九、有意向参与竞买的买房人在挑选拍卖房源后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申请有关拍卖按揭贷款。
联系人:窦秋南 0571-85375476 胡雄 0571-8501162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1-867528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6752856
联系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