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整,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第三次召开拍卖会:
一、标的概况:位于景德镇市中山南路老弄口一期商住楼A栋2号、3号店面,建筑面积为212.34平方米。整体起拍价:298万元,竞买保证金24万元。
二、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四、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1月12日16时止。有意参与竞买者,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书来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2015年11月12日16时之前到达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432110104001357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市分行营业部)才具有竞买资格(以实际到账为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还)。
六、委托人可依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拍卖公司暂缓、延期、中止、终止拍卖,提请竞买人知悉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