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
标的物:顺庆区银华街6号9幢1层门面
以上标的物保证金为:10万元/间。
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原址展示。
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6 日17时止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据到我公司咨询报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在拍卖日前提供相关资料并按规定报名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保证金账户:帐号:051200132000000246,收款单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南充市商业银行金泉路支行
报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3楼
联系电话:0817-2398688、18909070123 监督举报电话:0817—2819373
南充浩天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