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在长兴县解放西路77号二楼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长兴雉城镇新世界庄园23幢东7—1、东7—2营业房,证载建筑面积723.2平方米;位于长兴雉城镇新世界庄园23幢301室,证载建筑面积114.12平方米。整体拍卖,起拍价340万元。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标的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7月7日下午4时止。
三、拍卖时间:
2009年7月8日上午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