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我公司将于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30时整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浙江省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丽水市括苍路259号五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香安街24#、26#商业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348.73平方米,起拍价210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日起至拍卖会前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2015年10月14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浙江省丽水市元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缴至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参加竞买1号标的、3号标的各交20万元保证金,竞买2号标的交9万元保证金。如竞买成功,保证金可冲抵价款,竞买不成功,拍卖会结束后,5-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拍卖文件为准)
五、特别声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当事人和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持有效证件到场。优先权人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工商监督电话:0578-2351212
七、咨询电话:0578—2273670 吴先生 13906788020何先生
0566—2027898 18605667522陈女士
报名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59号五楼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池州浦西支行
账 号:1316011119200058566
账户名称: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九华农商行池阳支行
账 号:20000251441010300000018
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