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马樱丹路133弄69-75(单)号房地产(不含装潢)。该房系三层钢混结构商业用房,房地产权证号:浦2011200654,房屋建筑面积1163.14㎡,现出租开设宾馆。评估价为1496.19万元,起拍价为1496.19万元,保证金为150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该标的为第一次拍卖。
二、拍卖时间、地点:2015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15年10月10日10时止。本标的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三、展样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8日上午10时,标的物所在地。(如有特殊要求,请与本院联系。)
四、报名登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院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
联系人:王法官,咨询电话:0523-86391939
监督电话:0523-86391822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