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港湾世纪酒店房产、土地及房内物品拍卖
发布: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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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8日10时至2015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大街东段西侧内蒙古港湾世纪酒店的房产及土地、房内物品,酒店占地3211平方米,总层数24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23层,总建筑面积24235.68平方米(有证)无证附属锅炉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评估总价值194407590元,酒店内物品评估总价值11757936元。国有土地使用证“赤国有(2008)字第0049号”;房屋所有权证为:赤峰市房权证松山区字第112051403861号、第112051403864号(整体拍卖),详见内灵信估字(2015)第031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及赤大信评报字(2015)3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164932421.00元,保证金:33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1日起至2015年10月7日16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水、电、暖、物业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兴支行,账号:42054012200000000283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76-8366147
联系人:刘法官13644862020
联系人:宫法官13704767890
监督电话:0476-8366147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中级人民法院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