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苏北建材物流中心二期4号楼103室房产拍卖
发布:新沂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新沂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8日10时至2015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建成于2008年并投入使用,《房屋登记簿》上登记房屋103室建筑面积为115.46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4层,该房位于1-2层,南北朝向,一二层格局已作出改动,可作为独立两层使用,现一层作为小超市使用,地砖地面,涂料墙面,二层为地砖地面,涂料墙面,铝合金窗,水、电等基础配套附属设施齐全。
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8月5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止接受咨询(节假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出价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10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沂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市新沂分行营业部,账号:49236374472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69902539(新沂市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办公室)。0516-88607969郑法官
监督电话:0516-69902510
联系地址: 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大厅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