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东拍卖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委托,定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十七号法庭(长春市超达路3999号)公开、分零、降价拍卖。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房屋三套(建筑面积:390.30平方米)
该标的位于,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320.58平方米,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该房屋建成于2010年,总层数2层,位于1-2层。拍卖参考价:1,027,600.00元。(每套房屋拍卖参考价:342,600.00元)
序 号 | 名 称 | 产权证编号 | 面 积 |
1 | 南2号商住房 | 吉房权德五字第8758004708号 | 130.10平方米 |
2 | 南3号商住房 | 吉房权德五字第8758004705号 | 130.10平方米 |
3 | 南4号商住房 | 吉房权德五字第8758004711号 | 130.10平方米 |
一、 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登记截止日内,持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我公司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15:00前(到账为准)将保证金7万元(每套房屋)缴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900188810808),并于2015年6月17日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登记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盛世城E 栋9楼。
联系电话:0431-88098088 邵女士:18043710703 邵先生:13159538100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31-8855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