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8日10时至2015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绿苑路488号906室店铺,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嘉字第015608号。
房屋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份约2009年, 906室建筑面积 69.4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47.2 平方米,用途:店铺。变卖价:36万元,保证金: 10 万元,增价幅度: 1 万元;
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需披露事宜:上海市嘉定区绿苑路488号901-903、905-912室店铺,其中901室已出租,租赁期限为2014.3.1-2016.3.1;
902室与903室呈连通状态已出租,租赁期限为2013.10.1-2015.9.30;
905室已出租,租赁期限为2013.11.1-2015.10.31;
906室-910室呈连通状态;
911室与912室呈连通状态,租赁期限为2014.4.1-2017.3.30,911室、912室呈连通状态,土地使用期限为2004.8.24-2074.8.23。以上店铺实际面积、四至以房产规划部门登记为准买受人自行分割。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1日18时止接受咨询,看房联系人:倪和昌,联系电话:13917131381。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仅有一人,以变卖价买受该标的物的,变卖有效,可以成交。
若两人以上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出价最高者竞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标的物正常移交,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变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15年5月23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87073077、0591-87073116,
举报电话 0591-87073217,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