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一、拍卖标的:位于泰安东平县彭集镇105国道东侧、清河小区南侧一层商业房地产、无证建筑物、附属物及部分抵押土地使用权一宗。其中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彭集镇字第000288号,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1490.68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东国用(2005)字第107号,用途为商服,终止日期
二、竞买申请与登记:有意竞买者应于
三、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四、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
五、咨询电话:
1、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8-6915888 15853815596
公司地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C座中区2004室
2、泰安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8-8289009 18653870987
公司地址:泰安市全福街1-3号
3、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1-82620369 18660102445
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37号315室
六、 法院监督电话0538-6986165
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
泰安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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