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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美仕别墅(玛斯兰德)商业街4幢8间商铺转让

发布:江苏产交所 拍卖时间:06-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名称

南京金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坐落于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8号美仕别墅(玛斯兰德)商业街4幢101室、102室、103室、105室、201室、202室、203室、205室(标的4)商业房转让

项目编号

QYCQ15097-JSCQ15019-1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2015.4.15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5.12  挂牌终止日期:2015.6.8  首次挂牌日期:2015.5.12

转让方名称

南京金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物
概况

  1、玛斯兰德4幢101室、102室、103室、105室、201室、202室、203室、205室的8套商业用房坐落于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8号美仕别墅(玛斯兰德)商业街,建筑面积共计1224.04平方米;具体为:
  (1)4幢101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14号;建筑面积:103.82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
  (2)4幢102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15号;建筑面积:103.82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 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建筑结构:钢混;
  (3)4幢103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16号;建筑面积:103.82;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建筑结构:钢混;
  (4)4幢105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17号;建筑面积:132.42;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建筑结构:钢混;
  (5)4幢201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22号;建筑面积:187.89;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建筑结构:钢混;
  (6)4幢202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23号;建筑面积:187.89;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建筑结构:钢混;
  (7)4幢203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24号;建筑面积:187.89;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建筑结构:钢混;
  (8)4幢205室:宁房产证江商字第JN00228225号;建筑面积:216.49;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层;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建筑结构:钢混;
  2、土地使用权证面积未分割,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宁江国用(2009)第29698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0504.4平方米;终止时间:商业2042年5月23 日;地类(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具体占地面积以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待受让方办理产权证后自行至土地局办理该标的内所有房屋土地证。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富评报字[2015]第006-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4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24.717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1、玛斯兰德商业街位于江宁开发区三山板块,项目位于玛斯兰德的东北角,紧邻将军大道和麻田路,临近地铁机场线翠屏山站,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建筑总层数为三层(局部四层),总建筑面1151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4490平方米,建成于2006年,水电入户,管道气入街,无电梯。物业管理单位为南京金陵饭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费为8元/㎡/月;
  2、本公告中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不拆零。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3、标的四中的4幢102、202室(面积291.71㎡)现租赁给江苏阳光东升进出口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至2017年11月30日,租金为1.71元/㎡/天,该房屋带租约出让,受让方需继续履行租赁协议,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
  4、转让标的成交后,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该标的维修基金已由转让方垫付,受让方需在支付房款时一并向转让方支付本标的维修基金(75元/㎡)。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商业房销售合同;
  6、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房款50%的首期款,在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受让方采用按揭付款的,在银行审批完成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7、涉及房地产贷款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银行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和足够的贷款额度,因受让方不具备贷款资格或贷款额度不够而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除房屋结构性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梁柱断裂、基础下沉)之外,转让方不再承担维保责任;
  9、转让标的在受让方全款付清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已出租房屋交付时需由受让方与承租人按照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收益于交付次月后由受让方享有;
  10、受让方在使用房屋时,其经营业态需遵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管理规范,转让方不对经营业态作出承诺。受让方在使用该标的建筑物时不得开设造成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的业态,例如餐饮业、娱乐业等,如因受让方经营的业态引致周边邻居投诉造成经营损失的,转让方概不负责;
  11、受让方需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玛斯兰德橡树街临时管理规约、玛斯兰德橡树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合同范本,以上合同范本为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约的重要附件;
  12、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应首先仔细查阅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并进行相应的实地查勘,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转让标的现状的前提下方能作出受让决定。

转让参考
价格

1324.717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备查文件

1、关于公开转让玛斯兰德(美仕别墅)商业街的批文(复印件);
2、资产评估报告;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南京金陵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会决议(复印件);
5、玛斯兰德玛斯兰德(美仕别墅)商业街4幢(转让标的)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6、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7、商业用房销售合同样本(复印件);
8、玛斯兰德橡树街临时管理规约(复印件);
9、玛斯兰德橡树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5年6月8日17:00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所提交 _300万元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并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与转让方签订《商业房销售合同》且超过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的;
  (5)《商业房销售合同》签订后,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其他不履行《商业房销售合同》情形的。
  (五)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商业房销售合同》,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商业房销售合同》签订后扣除应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在《商业房销售合同》签订后90天内,受让方须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必须就购买标的下的8套房屋同时签约,并同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办理房屋交付时需预缴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公摊水电费。 
  (六)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1、协议转让:受让方按成交额的2‰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竞价转让:受让方按成交额的1.2%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吕先生 (现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25-83163360 1381452252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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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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