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4日10时至2015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座落于苏州市阊胥路513、515号房地产,两套房屋建筑面积均为69.09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03年9月3日,设计用途为非居住;51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3.2平方米,51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3.8平方米,地类(用途)均为批发零售用地(051),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52年6月13日。
起拍价:人民币2795502元(含室内装修及附着物价值);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第一次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向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及税费收取等相关情况)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9日9时起至2015年4月20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吴法官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3323。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二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五、未尽事宜详见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
六、咨询电话:0512-66603323(吴法官),
15862515656(张法官);
监督电话:0512-66603555;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