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 :
1、位于靖安县清华社区东方东路41号从西至东算起三间店面(2#、3#、12#)及对应的3间阁楼(14#、15#、24#),店面参考面积分别为:20.34 m2、22.03 m2、22.35 m2,阁楼参考面积分别为:16.64 m2、10.82 m2、19.56 m2。
起拍价:26.89万元、26.86万元、29.95万元。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携有效证件及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到靖安法院司法技术室咨询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保证金缴入帐户:
收款单位:靖安县人民法院
账号:140861010400024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靖安县支行
咨询电话:13006271360(张女士) 13517056366(胡主任)
宜春市恒昌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