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8日10时至 2015年5月8日2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郸城县人民路中段西侧商贸城精品广场4号楼8号商业门面房房地产及室内装修。房屋为(砖混/钢混等)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门面房朝东,房产证号为:郸城房权证2013字第1050654号,证载建筑面积105.06平方米。外墙面贴瓷片,内墙面一层贴壁纸,二、三层内墙面涂料批白,玻璃弹簧门,外装铝合金卷闸门,普通地板砖地坪,内楼梯,木楼梯扶手,每层设有卫生间,卫生间地面铺设地板砖,装铝合金玻璃门,铝塑板吊顶,外装防盗网,水电齐全,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
起拍价:318925.02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郸城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郸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3月6日起至2015年5月7日1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余款在2015年5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郸城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 账号:410015629100596218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394-3384003,监督电话:13938063856
联系地址: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