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托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2月13日10:00在长安金座酒店4楼会议室和内蒙古网络拍卖公共平台(http://nmgwp.paifun.net)进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
1、标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鄂伦路盛威大酒店一层商铺四间:①B座103号,建筑面积147.58㎡;②B座107号,建筑面积138.96㎡;③C座105号,建筑面积145.99㎡;④C座106号,建筑面积145.99㎡。均有产权证,参考价10550元/㎡,保证金20万元/间。
2、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12日在标的所在地。
3、报名:有意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17时前带有效证件来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说明:1、该拍卖标的的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请届时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2、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详情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及本公司网站。
联系电话:0471-4696397 13804741839
公司地址:新华东街长安金座F座20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