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莲城华庭小区19#4间商铺二拍
发布: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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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21日10时至2014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许昌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莲城华庭小区19#楼四间商铺,该房屋建于2014年,框架结构,房屋总层数为18层,本次拍卖商铺所在层数1层,分别是1#、4#、8#、12#(详见房屋建筑物估价明细表19#,具体以实物为准);室内装修情况:内墙刷涂料、水泥地面、玻璃地弹门。该小区位于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华庭小区,该小区东临紫云路,南临城标尚郡,北临前进路,小区附近有102路、108、16路公交车,交通便利。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暖、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备。此次拍卖总建筑面积882.46平方米,其中:住宅675.88平方米、商铺206.58平方米。评估值4,065,000元。起拍价:3,252,000元,保证金:20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法院组织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3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许昌分行营业部,户名: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6268069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374-2929155 郭法官 许法官
监督电话: 0374-2929158。
联系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5日